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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信息公开因“涉密”被拒,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 更新时间:2021/2/19 19:45:23 ] [ 点击次数: 次] [ 打印本页 ]

很多被拆迁人在咨询:“拆迁人说征收项目属于国家机密,拒绝提供相关征地公告、补偿等文件,我该怎么办?”被拆迁人需要注意的是,建设项目涉密和征地是独立的两件事,依法征地就需要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告。涉密的项目其占用土地的征地信息不属于国家机密范围,应当告知被征收人。

  

  值得一提的是,信息公开也有法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的政府信息。相关征收部门作为征收主体,以建设项目涉及国家机密为由而对征地不进行公告,其行为是违法的。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土地的批准文件和报批材料,并不涉及建设项目本身的信息,涉密的项目其占用土地的征地信息不属于国家机密范围,应当告知被征收人。

  那么,如果被拆迁人在申请信息公开时,遇到类似“涉密”的理由应该如何维权?

  1、坚持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信息属于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被征收人更要主动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为维权打好坚实的基础。

  2、确认“国家机密”的真伪

  在我国,国家秘密是有密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不同密级保密时间不一样。国家秘密标志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密级解密时间”或者“密级解密条件”。因此,被拆迁人要明确辨认“国家机密”的真伪。

  3、寻求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进行维权

  涉及“国家机密”的拆迁项目错综复杂,被拆迁人很难找到其中的违法点,因此被拆迁人要尽早启动法律程序,审查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助力被拆迁人合法维权。

  最后楹庭律师团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法治环境总体得到改善的今天,即便事涉征地拆迁,相关的信息公开申请多是比较容易实现的。对于仍然遭遇各种阻碍的情形,被征收人可以及时联系专业律师,合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京康律师提示您,如果关于拆迁案件遇到需要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自己有不清楚的一定要及时咨询相关专业的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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