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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断水,被拆迁的企业何去何从?

[ 更新时间:2021/2/19 19:45:55 ] [ 点击次数: 次] [ 打印本页 ]

拆迁方与被拆迁方是一对天然的矛盾体,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希望尽量减少成本,能少给就少给;被拆迁方希望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尽可能多地获得补偿。而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则导致被拆迁方在这场博弈中屡屡受挫,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谈谈遭遇断水断电的问题。

如果被拆迁企业是一个合法经营的企业,环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都比较齐全,也没有重大明显的违法点,面对拆迁方给的极低补偿费自然是不同意的,不在协议上签字也不搬迁、停产,这个时候拆迁方怎样才能达到拆迁目的呢?自然是另辟蹊径,从别的方面下手。

其中,断水断电是一种对企业有极大威慑力的手段。因为企业是盈利单位,其盈利是通过生产经营来完成的,一旦被停水停电,无法经营,自然就不能盈利了,在征收拆迁中停水停电的目的就在于此。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就只能破产或者是与征收方达成拆迁协议。除此之外,企业被断水断电极有可能会影响到长期积累下来的信誉问题,也有可能因为无法按时交付生产而涉及到违约等等。所以企业害怕停水停电,拆迁方则是企业怕什么就上什么手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31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是供电公司的原因造成的断电,被拆迁人可以要求报修。此时基本可以确定是不是政府下达的断电命令,如果有证据证明断电是受政府部门指示,被拆迁企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追究其责任,要求恢复供电,赔偿损失。电力公司是没有权利断电的,如果不是政府部门的指示,可以起诉电力公司恢复供电,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电力设备被破坏,应该报警,由公安机关侦破破坏电力设备的单位或个人。

史律师提醒:

拆迁过程中的企业遭遇断水断电千万不要慌,这恰恰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拆迁方低价补偿理由不充分,不论是恢复供水供电还是提高拆迁补偿数额都还有商量的余地,找对责任主体,积极应对,一定能取得良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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